案例描述:
女儿16岁,在加拿大读高中,我和先生想去加拿大看望她。
问题:
是不是需要监护人发邀请函?还是请学校发函?申请10年多次签证通过率高吗?签证通过后暂时不出境行不行,会限制出境时间吗?
案例解答:
最好是监护人发邀请函;10年多次不一定就是10年,要根据你护照的有效期,一般是给到你护照有效期的前一天;签证过后暂时不出行是可以的,在加拿大的停留时间是在入境加拿大的时候确定的,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截点。
备注:
此签证申请案例由达美签证提供,如有其它问题可咨询达美签证(400-885-334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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