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签证简化材料的条件是什么?能出签吗?
回复:加拿大移民局有一条政策:“曾经去过加拿大/美国 (在过往十年中曾获得过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/美国的人士或者目前持有美国签证的人士)可申请加拿大签证时资料可以进一步简化,仅需基本材料即可。”
加拿大签证简化材料清单:
1、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(IMM5257)。
2、家庭信息表 (IMM5645)。
3、35*45毫米彩照2张。
4、护照和旧护照。
5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翻译件。
6、英文在职证明。此信必须包含:申请人的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及起聘日期;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和地址、以及电话号码。
7、就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翻译件。
8、递交一份陈述此次申请访加目的的说明或邀请函。
加拿大签证中心提示您:
虽然加拿大移民局有此政策,但签证获得与否取决于签证官,有加拿大/美国的经历并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签证,请申请人坦然接受结果。
以上就是关于加拿大签证简化材料的条件和能不能出签的问题,如果您在申请加拿大签证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欢迎留言给我们,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回复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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